2017年6月28日 星期三

106課程計畫撰寫注意事項

本學年度學習節數以上學期21週、下學期20週計算,六年級下學期以18週、九年級下學期以17週計算。另為因應寒假延後一週放假之情形(寒假:107年1月25日至2月20日),爰第2學期第1週之課程調整至第1學期最後1週(107年1月22日至1月24日)進行。請各校於上學期預先撰寫下學期第1週之課程計畫(或進行銜接課程之規劃),並與上學期課程計畫一併上傳備查。

必要辦理項目

1. 環境教育課程每學年至少4小時(海洋教育1小時,溼地、山林、田野、低碳教育3小時)(「環境教育法」第19條)。
2. 國民中小學除應將性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4小時(「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
3. 七年級「青春orz-品德教育手冊」及八年級「品德蜜蜜甜心派教學手冊」,為導師配合早自習及班會時搭配影片之教學手冊,請國中各校應安排於每學年度9月起,每月第一週班會統一播放,每月播放1個單元 (101.2.6北教特字第1011176798號函) 。
4. 家庭教育課程(含孝親家庭教育5月活動)每學年至少4小時(99.5.19修正公布之「家庭教育法」第12條及參考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5. 法治教育課程列入課程計畫,每學年度國中八年級實施3小時融入式教學(教育部101.7.15臺國(二)字第1010123004號函辦理)。
6. 消費者保護教育融入課程,以教導國中小學生正確消費觀念,並於課程計畫中呈現(教育部101.5.23臺國(二)字第1010095575號函)。
7. 海洋教育為七個重大議題之一,請各國中小融入各學習領域進行教學(教育部101.7.31臺國(二)字第1010138818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03617號函)。
8.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0條之規定: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有4小時以上之家庭暴力防治課程,但得於總時數不變下,彈性安排於各學年實施。
9. 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7條之規定: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課程內容應包括:兩性性器官構造與功能;安全性行為與自我保護性知識;性別平等之教育;正確性心理之建立;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性侵害犯罪之認識;性侵害危機之處理;性侵害防範之技巧;其他與性侵害有關之教育),學校應運用多元方式進行教學。
10. 依據「全民國防教育法」第7條規定:「各級學校應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並視實際需要,納入教學課程,實施多元教學活動」請各國中小融入相關學習領域及活動進行教學。
11. 國中會考後至畢業典禮前之學習活動規劃 (104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 。
12.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5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57776號函,請各公私立國中課程發展委員會「生涯發展教育議題課程小組」規劃生涯發展教育融入各領域課程計畫。
13. 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四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辦理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教育課程或教育宣導」。
      (二)各校依實際需要自行選擇辦理項目:
1. 防災教育課程(98.2.17北府教環字第0980095022號函)。
2. 多元文化及國際文教業務(99.03.08北教新字第0990197616號函)。
3. 品德教育融入教學(106.04.26新北教特字第1060771915號函)。

學校課程發展與規劃

1.每週學習總節數之上下限於彈性學習節數伸縮,不可動到領域學習節數﹙如學校每週學習總節數超過課程綱要所規定之上限,超出部分可在授滿各領域或彈性學習基本節數之原則下,自行決定安排於領域學習節數或彈性學習節數;特殊教育學生除依循九年一貫課程所規劃之七大學習領域外,並可根據其之個別差異與特殊需求,增加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各領域學習節數之百分比得依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調整,特殊需求領域節數以優先計入彈性學習節數為原則。
2.若採總量管制上、下學期彈性排課者請特別加註說明。
3.語文學習領域佔領域學習節數之20%-30%。但國民小學一、二年級語文領域學習節數得併同生活課程學習節數彈性實施之。
4.健康與體育、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數學、綜合活動等六個學習領域,各佔領域學習節數之10%-15%。
5.表8學生學習總節數暨非學習節數一覽表中,學習總節數為課綱規範之領域學習節數和彈性學習節數。而各項非學習節數之活動,如教育實驗課程、自主學習等節數,請列入非學習節數。
6.表8學生學習總節數暨非學習節數一覽表中,彈性學習節數欄之計算分別為:「國語文補強教學」國小低年級1節、中年級2節、高年級2節,「數學補強教學」國小高年級1節,「資訊教育」國小中年級1節、高年級1節、國中七年級1節,「英語文」國小低年級2節、中年級1節、高年級1節。 (請參考頁4排課參考結構)
7.修正各特殊教育類班(含不分類資源班、資賦優異資源班、集中式特殊教育班)開設之「特殊教育課程領域分組及節數一覽表」。
8. 國中會考後至畢業典禮前之學習活動規劃。(表12)

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1. 請注意能力指標要符應該領域階段,若不符應說明之。
2. 若採用教科書者,計畫內容請儘量配合社區特色及生活情境做場域或素材之轉換,
並視情況做適度之充實延伸。
3. 各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請於檔名註明引用版本(或自編版)_+年級+領域名稱,如:○○版(或自編版)_七年級國語文。
4. 各領域同一學習階段內教科書更換版本時,應於計畫內列入新舊版本差異須銜接之內容。
5. 各年級的領域計畫請能獨立呈ㄒ現,避免各年級出現都用同一份課程計畫。
6. 評量週、總複習週仍須編列進度內容,不宜空白。
7. 國語文領域之課程計畫撰寫,每週除基本的領域節數外,應包含彈性學習節數中-「國語文補強教學」國小低年級1節、中年級2節、高年級2節。
8. 數學領域之課程計畫撰寫,每週除基本的領域節數外,應包含彈性學習節數中-「數學補強教學」國小高年級1節。
9. 國小英語文領域之課程計畫撰寫,每週除基本的領域節數外,應包含彈性學習節數中-「英語文」低年級2節、中年級1節、高年級1節。國小英語文領域撰寫,請參照市版(新北市國民中小學英語課程綱要)或部版英語文課程綱要之能力指標(請參考英語國教輔導團網站,網址:http://tesag.ntpc.edu.tw/web/1english/)。
10. 彈性學習節數三至七年級每週應列「資訊教育」1節,其課程計畫撰寫務必請使用「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表」(表14),並列於資訊教育課程計畫資料夾中。另資訊教育課程計畫請參照本市「資訊教育能力指標與學習內涵建議表」撰寫(各校亦可參考本市資訊輔導團所編製之「資訊課程影音教材」,並請務必將資訊倫理議題納入資訊教育課程計畫內容。
國小http://share.ntpc.edu.tw/info/es。
國中http://share.ntpc.edu.tw/info/js。
自由軟體http://share.ntpc.edu.tw/info/free。

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

1. 彈性學習節數之「國語文補強教學」、「數學補強教學」、「英語」、「資訊教育」,其課程計畫務必請使用該領域計畫表(表14),請列於或併入相關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資料夾中,以方便備查作業進行,前述國小部分若已無多餘節數安排彈性學習節數,請於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中特別註明,則課程內涵可免填。
2. 其餘彈性學習節數應依年級節數分配,其課程計畫撰寫務必請使用「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表」(表15),國小如無賸餘節數,亦請於課程計畫表(表15)中說明學校彈性學習節數之分配,並列於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資料夾中。
3. 其餘節數請參考課程綱要規定自行決定規劃實施項目。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計畫

1. 104學年度起,於特殊教育類班(不分類資源班、資賦優異資源班、集中式特教班)有授課之教師,每師需上傳1份課程計畫,並統一置於特殊教育類領域課程計畫資料夾中,其餘課程計畫由學校課發會審查後留校備查。
2. 特殊需求領域之學習內涵可包含「職業教育」、「學習策略」、「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定向行動」、「點字」、「溝通訓練」、「動作機能訓練」、「輔助科技應用」、「領導才能」、「創造力」、「情意課程」等科目。集中式特教班之七大領域課程,以及資源班以抽離方式進行之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等領域之課程,仍應在原七大領域之時數內調整,不屬於特殊需求課程。
3. 各校得視特殊教育學生之身心需求,依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與教育部所編訂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大綱」,利用彈性學習節數、非學習節數或彈性調整領域學習節數,採用「外加課程」之方式,開設符合學生學習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4. 課程計畫撰寫格式請參考本市公告之新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課程計畫表(表17)。
5. 與普通班合作教學之課程計畫納入各領域教學計畫不須另擬定。

國小能力檢測改善策略

1. 教育局將於106年6月底前公告國小各校105學年度國語文及數學檢測統計結果,相關數據可供各校作為診斷學生學習成就之參考,各校應依檢測結果規劃國語文及數學改善策略。
2. 請學校依據「新北市105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五年級國語文、數學及英語能力檢測結果分析及改善策略」內容填寫,包含檢測結果分析會議紀錄、檢測結果分析、改善策略、教師研習增能規劃、補救教學規劃等,並應將補強之教學內容納入106學年度國語文、數學及英語領域課程計畫,前揭改善策略應為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決議之內容。
3. 學校在擬定105學年度五年級國語文及數學能力檢測改善策略,應參考本局公告國語文和數學檢測選擇題試題答案與非選擇題命題形式、檢測評量向度及命題架構與答對率分析等統計數據,分析各項能力指標,擬定具體教學目標,尋找合適教學素材,並設計適當教學策略與方法,進一步作為規劃學生學習評量之依據,本局將另函通知。有關105學年度五年級英語能力檢測改善策略,本局業於105年11月22日新北教國字第1052214189號函請各校擬訂。

教育實驗課程計畫

1. 教育實驗課程計畫請使用教育實驗課程計畫表(表16),每1類別之教育實驗課程,請各填列1份課程計畫表,不可合併填寫,每類別以1個檔案呈現,列於教育實驗課程計畫資料夾中,以方便備查作業進行。
2. 教育實驗課程計畫檔名書寫方式為類別名稱,如:藝文類,類別區分舉例:語文類(英語、閱讀等)、藝文類、體育類、自然類、數學類、資訊類、童軍類、音樂類、民俗技藝、跨領域類等。
3. 各校教育實驗課程應依據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教育實驗課程計畫及開設之類(班)別、內容,撰擬課程計畫,經學校課發會審查通過,陳本局辦理書面及實質審查通過後,再併同各領域課程計畫上傳至系統,俾利本局統一備查。
4. 教育實驗課程計畫內容應符合本市國民中小學課程計畫備查項目之要件(含每週授課節數、學習目標、課程內涵—教學期程、領域或市版能力指標、主題或單元活動內容、節數、使用教材及評量方式等)。
5. 教育實驗課程之課程計畫撰寫,請參考公告之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教育實驗課程計畫。
6. 本局業於106年4月25日新北教國字第1060763779號函公告本市106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育實驗課程計畫書面審查意見,請參考前開審查彙整表撰寫並修正之。

補救教學改善策略

1.教育局將於106年7月14日(星期五)前函知各校新北市105學年度補教教學輔導訪視結果,相關內容可供各校作為未來改善補救教學工作之依據,各校應依訪視結果規劃各領域補救教學改善策略。
2.有關上述改善之內容包含行政規劃、教師教學級學生學習成效等,並應將補強之教學內容
  納入106學年度國語文、數學及英語領域課程計畫。
3.教育局將依據輔導訪視結果及所提改善策略,辦理未來補救教學輔導訪視工作。

其他

1.教育局提供表格供各校參考,學校可自行設計合適表格或以文字敘寫,但須具備課程計畫應有之內容要項。
2.學校課程計畫審查檢核表,以每個領域1張檢核表,計有(1)各學習領域(2)彈性學習節數(3)國小教育實驗課程(請參考教育實驗課程專用之檢核表,通過備查參考標準如後附)。
3.各校課發會審查課程計畫,有關「審查通過」、「評選優良」可參考國小及國中各領域課程計畫通過備查及評選參考標準,內容由各校課發會決定。
4.本學年度學習節數以上學期21週、下學期20週計算,六年級下學期以18週、九年級下學期以17週計算。另為因應寒假延後一週放假之情形(寒假:107年1月25日至2月20日),爰第2學期第1週之課程調整至第1學期最後1週(107年1月22日至1月24日)進行。請各校於上學期預先撰寫下學期第1週之課程計畫(或進行銜接課程之規劃),並與上學期課程計畫一併上傳備查。
5.自編教材、學習單等均請留校,毋須提交備查。
6.請各校於8月30日(星期三)起,將本市課程計畫備查資源網站連結置於學校網頁首頁,以利親師生上網閱覽(http://rrcp.ntp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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